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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辽宁省纪委监委印发《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精准监督、创新监督,推动节约粮食、狠刹奢侈浪费歪风。
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,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的重要内容,加强对各级党委(党组)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,督促推动各级党委(党组)扛起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的主体责任,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辽宁不折不扣落实。
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监督,突出各级领导机关、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,突出公务活动用餐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,突出违规公款吃喝、餐饮浪费等重点问题,开展精准监督、创新监督。要把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监督检查、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,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明察暗访、交叉互查、专项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纠正。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,高度关注违规公款吃喝、餐饮浪费行为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抓早抓小、约谈提醒;对顶风违纪、情节恶劣的,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。对违规公款吃喝、餐饮浪费问题严重的地区、部门、单位,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,并督促开展集中整治。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,形成警示震慑。
为推动建立健全抓实长效机制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等法规制度,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、国有企业商务接待、单位食堂和接待场所管理等方面制度进行“回头看”,逐步形成务实管用的节约粮食、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。
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需统筹协调,共同发力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指出,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引导,把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纳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建设的重点,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我做起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积极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。纪委监委内部要完善纪委监委内部各部门协作配合,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,推动健全协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
来源:辽宁日报《北国》新闻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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